顺义区是北京东部发展带的重要节点,是北京“两轴、两带、多中心”城市总体规划的重点建设新城,首都机场扩建、奥运场馆建设、潮白河综合整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程的实施,为殡葬工作提出了新课题,带来了新机遇。顺义区结合因首都机场东扩、新城建设、潮白河治理、奥运水上项目和镇村道路改建等重大工程而引发的大量农村集体埋葬点迁移带来的骨灰安置问题,结合本区实际,按照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公益性林葬公墓建设,满足群众殡葬需求,推进殡葬改革。

(一)深入调研,大胆实践。
2006年全区进行了两次对殡葬设施现有资源的普查,之后对各基层单位的林地资源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民政、土地、规划、林业、园林等职能部门共同研究部署了农村林葬公益性公墓试点工作。一年来,区民政局深入基层,与市、区、镇、村共同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林葬试点列为2006年折子工程,在区主管领导协调下,与区规划、土地、林业、园林等相关职能单位积极合作,共同研究,经过不懈努力,于2006年6月份建成了马坡镇林葬试点公益性公墓。该公墓可建设6000个墓穴,安置12000盒骨灰,能够承担马坡镇域内亡人骨灰和顺义新城建设拆迁亡人骨灰安置。
在公墓建设过程中,顺义区始终坚持公益性,不给百姓增加经济负担的原则,积极争取市、区、镇的大力支持。市民政局领导无论从宏观政策上还是从具体工作指导上,都给予了很大的帮助。市民政局领导提出了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的建设、运营资金应纳入市、区、镇财政预算的方针,指示要使百姓真受益、不花钱,减轻试点镇、村负担,并在了解试点工作之后,决定给予资金支持。区委、区政府领导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多次指示民政局要把公益性林葬公墓试点建设工作做好,并将此项工作列入了2007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划拨13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试点建设。由于林葬具备节约土地资源、不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免审批、公益性等特点,受到群众欢迎。镇、村积极配合,将此项工作作为一项为百姓谋福利的公益事业,投入了极大的热情,从前期规划、征求意见,到选址、建设,都积极参与,鼎力支持,共克难关。一些村前期建设资金不足,镇政府主动垫付,使这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规范管理,积极推广。
为了使公益性林葬公墓从诞生之日起就步入规范化、健康化发展轨道,将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做实做好,顺义区坚持规范管理。结合殡葬管理法规和市局《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管理办法》(讨论稿)等相关法规、政策,在试点规划阶段,就帮助镇、村制定了《公益性林葬工作告全体村民书》、《公益性林葬墓地管理办法》以及《村民骨灰安葬有关事项协议》等规章制度,并确定了领导机构、具体负责人员,切实保障村民权益。在推广建设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立足全区实际,制定了《顺义区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发展规划》和《顺义区农村公益性骨灰安置设施管理办法》,将全区公益性林葬公墓的运营、管理、发展纳入正轨。目前,林葬公益性公墓的各项管理办法和运营机制已初步理顺,为在全区推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马坡镇林葬公益性公墓建成后,顺义区在相关媒体上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切实提高了老百姓的认知度。在此基础上,2006年下半年召开了由各镇、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民政科长参加的现场观摩会,要求有资源的镇、村开展殡葬亡人骨灰安置试点推广工作。目前,顺义区已建设完成了马坡、李桥、木林、杨镇4个林葬公益性公墓,并投入使用。后期的规划、运营管理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开展。2007年准备按照市、区领导“成熟一个,做好一个”的要求,在有条件的镇全面推广试点经验,计划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在全区推广,并结合现有设施,结合鲜花葬、草坪葬等多种骨灰安置形式,彻底解决农村亡人骨灰安置问题,优化全区的殡葬环境,争取在“十一五”时期,彻底消除沟边、渠边、高压线路下等散埋乱葬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