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意见》精神和第四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我市殡葬改革,这次会议出台了三个文件。一是市政府关于重新划定全市火葬区的通告;二是市政府《关于加强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的意见》;三是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对这三个文件的制定十分重视,市委书记马天荣,市委副书记、市长席小军分别作了批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郭康锋,副市长马四清对文件的起草作了具体的指导。文件送审前又广泛征求了市人大、市政协、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后由市委、市政府审定出台。三个文件层次分明、相互衔接、互为补充。形成了全市殡葬改革的完整工作思路,明确了具体推进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我市殡葬改革的指导性文件。三个文件的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重新划定我市火葬区,明确了我市推进殡葬改革的重点范围。
二是确定了大力推进火葬、大力推进生态安葬、大力推行文明节俭办丧事、大力加强治丧活动管理的主要改革任务和2020年争取全市火葬区火化率达到50%以上、生态安葬比例达到30%以上,县级殡仪服务设施实现全覆盖,基本建立健全城乡居民殡葬公共服务体系的目标。
三是提出加快规划建设城乡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的意见,从指导思想、建设任务、规划布局、审批管理、土地使用、建设标准、财政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的规定,为全面推进我市殡葬改革创造基本条件。
四是提出了党员干部必须带头节俭办丧事、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文明祭扫、带头宣传倡导殡葬改革的要求。以党员干部以身作则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支持,增强广大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促进殡葬改革深入进行。
五是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基层组织、社会团体等在推进殡葬改革中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快体系建设,完善惠民政策,加强宣传引导,依法规范治理,积极稳妥推进全市殡葬改革工作。